能。
按规定可享受政府入学优惠政策的非东莞市户籍学生,具体为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学生:
1、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市工作,并持有效《东莞市特聘人才工作证》或引进人才类《广东省居住证》的非东莞市户籍学生。
2、符合《东莞市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政策和享受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骨干人才子女入学待遇的非东莞市户籍学生。
3、符合台湾人士子女及华人华侨入学优惠政策的台湾学生或华人华侨学生。
此类学生报名时须提供:《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或《东莞市华侨华人子女入学证明》;学生近期一寸彩色登记照一张,台湾籍学生还须提供本人和家长的台胞证。
扩展资料
入学办法:
1、户籍学生。根据学生户籍所在的镇(街、园区),就近免试入学。市属学校招生由市教育局负责。其中:
小学一年级,按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划定的学区范围,就近免试入学;
初中一年级,根据学生户籍所在地免试升学。如辖区内有两所或以上公办初中学校的,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统筹,采取“小学划片对口”“分片入学”或“电脑派位”等方式安排学生入学。
非起始年级插班入学,由户籍学生向户籍地教育主管部门提出转学申请,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东莞市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以及《2016年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到当地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或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
参考资料:东莞外国语学校-2018年非东莞市户籍学生报名东莞外国语学校小学、初中须知